江西理工大学MPAcc科研活动考核细则
作者:MPAcc项目中心 时间:2017-10-11 点击数:
为了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培养,提高培养质量,鼓励MPAcc学生通过参与相关科研活动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,根据全国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MPAcc培养的指示精神和江西理工大学MPAcc学生培养方案要求,特制订本细则。
一、总体要求
每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参加细则中规定的科研活动,取得相关成果,经MPAcc教育中心认定后,累计获得至少5个科研分,方可申请毕业。
二、科研活动考核评分细则
1.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研讨或学术报告一次,并撰写学术研讨或学术报告心得体会一篇,计1个科研分。
2.参加专业文献综述大赛,初赛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科研活动1个科研分;初赛成绩优秀者可获得科研活动2个科研分。
3. 参加学校组织的MPAcc案例大赛,计1个科研分;参加全国MPAcc案例大赛,计3个科研分;全国MPAcc案例大赛进入复赛,计10个科研分。
4.参加专业相关的竞赛(除MPAcc案例大赛),校级竞赛计1个科研分,省级竞赛计2个科研分,国家级竞赛计3个科研分;校级竞赛获奖计2个科研分,省级竞赛获奖计5个科研分,国家级竞赛获奖计10个科研分,由MPAcc中心对奖项进行认定。
5.由导师和学生合作撰写的案例入选全国MPAcc案例库,计10个科研分。
6.撰写以导师为第一署名、MPAcc学生为第二署名的专业学术成果(包括参加学术研讨或学术报告的心得体会)一篇,发表在正规一般学术期刊计3个科研分,发表在核心学术期刊计5个科研分,发表在C刊及以上计10个科研分。
7.参与调研活动、财务咨询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或财务咨询报告,根据公司规模大小及MPAcc学生在其中活动的重要性计1-2个科研分。
8.承担主持省级研究生创新基金课题并结题一项,计5个科研分;承担主持校级级研究生创新基金课题并结题一项,计2个科研分。
9.公开出版论著一部,署名前三名获得5个科研分,署名前五名计2个科研分。
10.在社会、单位或学校做有关财务管理主题报告一次,提交相关资料及活动图片,计1个科研分;活动情况在刊物刊登,计2个科研分。
11.参加MPAcc教育中心组织的企业考察、学术交流、游学访学及其他调研活动一次,省内获得1个科研分,省外获得2个科研分,海(境)外获得4个科研分。
三、特别说明与计分原则
1.MPAcc教育中心随时接受学生的科研活动登记,学生入学后可随时向MPAcc教育中心提交材料,MPAcc教育中心将根据本细则计分。
2.提交的成果材料属于同一主题,按照上述计分细则分高者计分。
3.学生提交的成果,署名单位必须为“江西理工大学××级MPAcc学生”,作者排名如果是导师第一,MPAcc学生第二,可以视为第一作者计分。如果第一作者姓名为不是MPAcc学生本人导师,按照学员排名依次减半计分。
4.参与调研活动、财务咨询活动必须有对方单位书面证明。
5.获得科研分越高的学生,将在奖学金、优秀学生等各类奖励评选中优先推荐。
四、最终解释权归江西理工大学MPAcc教育中心所有。